「2009 年度義工服務記錄截算」
機構遞交重點注意事項及申報概況
Important Notes and Summary on Submission of Annual Service Record Report 2009
(Chinese Version Only)


重點注意事項:
 

  1. 年終義工服務資料於翌年1月31日截止遞交。 每一個登記參與機構只須遞交一份服務記錄資料。在截止日期前提交完整服務資料的機構,將可獲安排於2010年4月底前領取相關嘉許狀。
     
  2. 如機構轄下有多個服務單位,機構負責人須統籌轄下服務單位的服務記錄,並整合一份完整服務記錄申報表格交回秘書處處理。機構可按個別情況以書面形式提出延遲遞交,但相關嘉許狀將會因而延遲編印。
     
  3. 工商機構義工隊須填報附件2B。 如未有遞交,機構將不能參與『最高服務時數獎(私人團體)』的評審。
     
  4. 機構如在截止遞交日期前遞交超過一份申報表,秘書處將要求機構重新確認或提交申報表,以確認有關資料準確無誤,並無重覆。相關嘉許狀的簽發安排會因此而有所延誤,機構將不會於2010年4月底獲發獎狀。
     
  5. 為達致完善溝通及避免誤會,機構如需要更新已遞交的資料,只需在新的申報表格內填寫需要修訂或增補的資料,並在每份表格頁首處清楚註明為『增補』或『修訂』及更新日期,切勿重新遞交全份申報表格
     
  6. 『完整服務資料』必須包括已正確及完整填寫的申報表格附件1A、附件2A、附件2B(只適用於工商機構)、附件3A至8(如適用)及交回《確認及更新機構資料便條》(附夾於邀請信函上內)。
     
  7. 家庭義工需使用《家庭義工服務記錄冊》記錄家庭義工服務時數。機構如提名家庭義工申領嘉許狀,必須於附件7內為每個提名家庭填報家庭義工服務記錄冊的編號作參考,否則相關提名將不獲受理。如欲索取家庭義工服務記錄冊,請填妥相關表格傳真至秘書處作進一步的安排。
     
  8. 服務記錄資料須以電腦檔案形式遞交,以便直接讀取印製嘉許狀。如機構遞交舊格式或其他格式的服務記錄資料,秘書處會要求 貴機構重新遞交,機構需自行承擔有關延誤。
     
  9. 按機構所提交的資料而編印的嘉許狀,秘書處不接受任何更改或修訂,故請貴機構遞交服務記錄資料前務必自行核對清楚,以確保所提交的資料準確無誤,並請貴機構協助向獲提名的義工解釋有關嘉許狀不能更改的規定。
     
  10. 秘書處保留權利拒絕簽發嘉許狀給予未能遵守有關規定的機構。
     
  11. 秘書處會定時於義工運動網 (http://www.volunteering-hk.org/return09.html) 更新已提交服務記錄的機構名單及遞交情況 (一般在收到文件的7個工作天內上載)。請機構負責人定時瀏覽義工運動網,以核實相關文件是否收妥。 除電郵確認及網上公佈外,秘書處未能為每項遞交作個別通知,敬請見諒。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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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如機構對遞交表格概況有任何疑問及查詢,請致電 2234 0100 與秘書處聯絡。
    Should you have any enquiries, please call us at 2234 0100.